据台媒报道,台湾省台中施姓男子约女网友见面却色心大发,在啤酒下药掺FM2(一种强力安眠药)还反锁大门逼她喝下,对方一饮即失去意识遭硬上,隔天醒来身上只剩一条内裤,又惨遭施某性侵,法院痛斥施某恶劣,按照2个强制性交罪判决有期徒刑9年;因台中地检先行支付女子犯罪被害补偿金34万元(新台币,下同),法院再判决施某应全额给付中检。

检警调查发现,施某于2020年5月约女子到朋友租屋处喝酒聊天,施某趁着和她独处时将大门反锁,对方被吓到打电话向男友求救,施某却抢走她的手机并拔出SIM卡,更无视她哭着拜托要回家,施某更是趁机在啤酒内掺入FM2,骗女子说喝完就能够离开。

女子被骗喝下后昏迷不醒,施某趁机朝她脱裤性侵得逞,隔天一早,女子醒来发现全身只剩下一件内裤,但因大门仍然被锁住,故无法逃离,又遭施某强行压在床上指侵10分钟,女子一直等到施某又睡着后,遍寻房间找到SIM卡打电话求救,经警方到场逮捕施,当场查扣FM2安眠药等违禁物品。

审理时,施某否认有私行拘禁、以药剂强制性交等,辩称当时和女子是你情我愿发生关系,对方是清醒和他性交,也没有朝她指侵。

女子则称,当时自己一直哭不断说要回家,要偷偷打电话向男友求救时却被施某抢走手机,经施某命她喝下啤酒就睡着,隔天醒来只剩一条内裤,结果又遭施某指侵1次。

法院认为女子前后证词一致无矛盾,经医院检测体内也有高含量安眠药剂,痛批施某犯罪情节恶劣,造成女子两度受创,犯错后否认不见悔意,依以药剂为强制性交、强制性交等2罪,判处施某一共9年徒刑。

由于女子事后向台中地检署申请性侵害犯罪被害补偿金之精神抚慰金及医疗费,经中检一共补偿她精神抚慰金34万元、医疗费1867元;中检再依全额对施某提出民事求偿。

对此,施某表示自己是低收入户,左手韧带断掉领有身心障碍手册,并表示自己无力偿还。

民事庭认为,中检主张事实,有相关侦查、审理为证,认定中检求偿有依据,判处施某一共应给付台中地检署34万1867元。